通知公告
关于文学与新闻学院2008年下学期缓缴学费的通知(2005级—2007级学生)
根据学校要求,学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,否则将会影响注册和正常选课。但如有特殊情况,需要缓缴学费的同学,可以申请缓缴。程序如下:
1.下载文学与新闻学院缓缴学费申请表并填写;(下载专区下载)
2.将申请表附家庭贫困证明交班主任审批;
3.班主任视具体情况审批签字,并在申请表上注明缓缴期限,以班为单位交学院审批。缓缴学费申请时间:2008年8月25日——9月5日
